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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05

 目录

一、概况.......................................................................................(  )

(一)部门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研究部署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本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

9.对本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0.规划和领导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本院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上级及区级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指导本院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上级及区级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在本院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检察人员。

13.规划和领导本院的检务督查工作。

14.规划和领导本院的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280.86万元,支出总计4,280.8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2.35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减少及项目开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34.7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3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33.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49万元,占收入合计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3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7.57万元,占89.58%;项目支出441.73万元,占10.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4.0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7.84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02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及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下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3.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8.62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减少及项目开支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350.46万元,占79.15%;科学技术(类)支出2.35万元,占0.06%;文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46万元,占6.03%;住房保障(类)支出625.03万元,占14.7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21.39万元,支出决算为4,23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及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其中: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99.66万元,支出决算为280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0.6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楼水电开支减少及部分采购服务按合同跨年度支付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及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下达。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的质保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17万元,支出决算为5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退休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养老基数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3.41万元,支出决算为6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养老基数的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04.09万元,支出决算为62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7.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44万元,完成预算的43.9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1万元,占79.77%,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2.59万元,下降14.97%,主要原因是检察信息化业务提升开展远程提审等业务,实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占20.2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98万元,下降20.81%,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45.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信息化业务提升开展远程提审等业务,实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本年度未安排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45.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信息化业务提升开展远程提审等业务,实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检察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37.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9团组,累计62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北仑区外政法系统来人学习考察等接待支出接待89团组,62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开支减少;比2019年度增加2.97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开支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北仑区区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本年度无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北仑检察院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项目管理。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北仑检察院已组织对2020年预算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预算执行挂钩涉及青少年维权岗、物业管理费、网络信息运行维护费等14个项目。根据季度预算项目执行进行分析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效果和完成质量。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北仑检察院已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64%。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北仑检察院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青少年维权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青少年维权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3万元,执行数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二是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保障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注重关爱帮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法治宣传进校园普法教育护成长工作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学校对于外来人员管理较为严格,此项工作开展较晚;二是青少年维权岗项目支持经费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进校园宣传力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争取更多地项目经费支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青少年维权岗

主管部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北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83

2.83

2.8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

2

2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83

0.83

0.83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未检部门开展业务,为维护青少年合法利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经费保障支持,提高服务水平。

 

提供服务。

 

 

 

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保障合法权益,开展普法宣传、注重关爱帮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治进校园

5

6

8

8

 

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

30

35

8

8

 

观护帮教

15

19

8

8

 

司法救助

1

1

8

8

 

质量指标

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覆盖率

100%

100%

10

10

 

制发涉未成年人检察建议数量

5

11

10

10

 

 

时效指标

 

在办案期限内完成率

100%

100%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法治宣传进校园,普法教育护成长

长效

长效

10

5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学校对于外来人员管理较为严格,法治进校园开展较晚。明年将扩大宣传力度。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长效

长效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检察工作报告赞成率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95

 

自评等级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5.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应用:北仑检察院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针对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包括项目执行调整、相关政策调整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